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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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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 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安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龙岩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本机关网页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龙岩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网站本机关网页上查阅《目录》,网址为:http://ga.longyan.gov.cn/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生成后,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龙岩市公安局办公室。咨询电话: 0597229017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信箱:lygaj@longyan.gov.cn;通信地址:龙岩市中城中山西路130号;邮政编码:364000

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互联网龙岩公安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见附件1),具体网址为http://ga.longyan.gov.cn/

l、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互联网龙岩公安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表格下载”栏目上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有关部门或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申请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见附件2)。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确实有经济困难的,经申请得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的监督投诉信箱进行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监察局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岩市公安局

                                                                     00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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