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龙岩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岩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各业务科室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科室制作好后,送我局信息公开办统一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向社会免费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机构职能
(2)法规规章
(3)规划政策
(4)统计数据
(5)行政事业性收费
(6)行政许可
(7)基础建设项目
(8)应急管理
(9)民政物资的管理使用
(10)工作动态
(11)廉政建设
(12)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龙岩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并可到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公开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形式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龙岩市民政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7-2215210
传真号码:0597-2215146
电子邮箱:fjlymz@163.com
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3号
邮政编码:364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步骤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可向本机关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登录“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龙岩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完备的,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资费计收执行龙岩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统一费用标准。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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