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102-0800-2026-00013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
发布机构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龙发改审批〔2026〕25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5-20
标 题: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连城厦庄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连城厦庄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5-20 16:42来源: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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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报来《龙岩连城厦庄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连城厦庄35千伏变电站负荷增长需要,解决厦庄变电网末端低电压问题,完善连城县35千伏电网,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建设龙岩连城厦庄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605-350800-04-01-707496),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变电站工程位于连城县莒溪镇厦庄村35KV厦庄变电站内;线路工程起于110KV庙前变35KV开关柜,经连城县庙前镇、新泉镇、莒溪镇,终于35KV厦庄变构架。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变电站设计规模2×6.3 兆伏安,现状 1×6.3 兆伏安(1号主变),本期扩建1×6.3兆伏安(2号主变)。2.新建庙前~厦庄35千伏线路,单回线路路径长28.09千米,其中架空段27.88千米、电缆段0.21千米;新建通信光缆27.88千米。3.更换庙前变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庙厦线间隔设备连接线和引下线。4.厦庄变配置1套622M光端机,1台调度IAD设备等相应二次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为378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青苗补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不动产权证书》(闽2018连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052号)、福建连城庙前~厦庄35KV线路工程路径图(含沿线相关单位关于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的意见)、《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福建连城庙前~厦庄35KV线路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意见》(连政综〔2025〕12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十、项目在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码

2605-350800-04-01-707496

总投资额(万元)

3781

项目名称

龙岩连城厦庄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是/否)

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是/否)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邀请

不招标

勘察

31

 

 

设计

92

 

 

施工

1789

 

 

监理

34

 

 

重要设备

462

 

 

重要材料

512

 

 

代建

 

 

 

 

其他

861

 

 

 

情况说明:

1.本项目其他费用含建设场地征用和清理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预备费等。

2.本项目总投资额3781万元,其中勘察31万元、设计92万元、施工1789万元、监理34万元、重要设备462万元、重要材料512万元、其他861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3.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2026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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