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2-0800-2026-00014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龙发改审批〔2026〕26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5-20 | ||
| 标 题: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连城郑地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报来《龙岩连城郑地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连城郑地35千伏变电站供电可靠性,解决单线单变问题,加强连城县赖源乡35千伏网架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建设龙岩连城郑地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605-350800-04-01-722983),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变电站工程位于连城县赖源乡牛家村郑地自然村35KV郑地变电站内;线路工程2条,均起于110KV姑田变户外构架,经连城县姑田镇、赖源乡,终于35KV郑地变构架。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1.变电站设计规模2×6.3 兆伏安,现状 1×6.3 兆伏安(1号主变),本期扩建1×6.3兆伏安(2号主变)。2. 新建姑田~郑地35千伏线路工程,路径长13.75千米(折单14.3千米),其中单回架空段13.2千米、双回架空段0.4千米、双回电缆段0.15千米;新建通信光缆14千米。3.新建姑田~赖源II回π入郑地变35千伏线路工程,路径长2.85千米(折单3.2千米),其中单回架空段2.2千米、双回架空段0.5千米、双回电缆段0.15千米;新建通信光缆2.55千米。4.110千伏姑田变35千伏间隔调整及避雷器安装。5.郑地变配置1套2.5G光端机、新增光接口板,姑田变新增光接口板等相应二次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为316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3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青苗补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不动产权证书》(闽2018连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062号)、福建龙岩连城郑地35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路径图(含沿线相关单位关于线路工程路径方案的意见)、《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福建龙岩连城郑地35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论证意见》(连政综〔2025〕12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十、项目在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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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605-350800-04-01-722983 |
总投资额(万元) |
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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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龙岩连城郑地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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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是/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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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是/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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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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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邀请 |
不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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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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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8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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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13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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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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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57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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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4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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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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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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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本项目其他费用含建设场地征用和清理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预备费等。 2.本项目总投资额3165万元,其中勘察22万元、设计85万元、施工1373万元、监理33万元、重要设备574万元、重要材料428万元、其他650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3.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连城县供电公司 202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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