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102-0800-2026-00021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
发布机构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龙发改审批〔2026〕35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7-01
标 题: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永定培丰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永定培丰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01 17:39来源: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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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

  报来《龙岩永定培丰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永定区培丰镇区域用电负荷发展的需要,解决培丰110千伏变电站单线单变供电带来的可靠性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建设龙岩永定培丰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606-350800-04-01-737101),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永定区培丰镇长流村,培丰110千伏变电站围墙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变电站设计规模3×50兆伏安,现状1×40兆伏安(1号主变),本期扩建1×50 兆伏安(2号主变)。

  四、项目总投资为107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项目单位申请邀请招标,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永定国用2011第5022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十、项目在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码

2606-350800-04-01-737101

总投资额(万元)

1077

项目名称

龙岩永定培丰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是/否)

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是/否)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

邀请

不招标

勘察

 

 

 

 

设计

22

 

 

施工

178

 

 

监理

14

 

 

重要设备

722

 

 

重要材料

44

 

 

代建

 

 

 

 

其他

97

 

 

 

情况说明:

1.本项目无勘察、代建费用,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场地清理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基本预备费等。

2.本项目总投资额1077万元,其中设计22万元、施工178万元、监理14万元、重要设备722万元、重要材料44万元、其他97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3.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

                                 20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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