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2-0800-2026-00023 | 主题分类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龙发改审批〔2026〕39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8-05 | ||
| 标 题: |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处置中试项目核准的批复 | ||
龙岩市水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处置中试项目申请报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有毒有害飞灰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支持通过技术改良探索飞灰无害化处置新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处置中试项目(项目代码:2607-350800-04-02-963606),项目单位为龙岩市水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林邦村(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场地内),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现有土地性质及用途。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原有厂房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中高温热解”处理中试生产线1套,试验规模为20t/批次,全年12批次。总建设内容涵盖工艺生产区、原料和成品暂存区、分析检测区、安全环保设施及公用工程配套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9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
五、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主体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报新罗区委政法委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项目应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要求。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项目单位申请邀请招标,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不动产权证书》(闽2025龙岩市不动产权第0034288号)、《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处置中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意见表》《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处置中试项目的复函》《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处置中试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龙投审〔2026〕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一、项目在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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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2607-350800-04-02-963606 |
总投资额(万元)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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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飞灰处置中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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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或拟申请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是/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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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中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控股或主导地位(是/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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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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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
邀请 |
不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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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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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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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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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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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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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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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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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5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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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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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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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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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1.本项目无勘察和重要材料费用,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建设管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建设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基本预备费等。 2.本项目总投资额900万元,其中设计31万元、施工217万元、监理15万元、重要设备503万元、其他134万元(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3.涉及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单位:龙岩市水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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