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龙岩市财政局反映。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4日
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规〔2024〕15号)要求,加力推进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商务部门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面,要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报废汽车更新销售约2500辆,全市汽车置换更新销售约2000辆,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约5000辆,带动家电、家装等有关商品消费约12亿元,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部门在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要力争到2024年底,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约124辆,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约111辆,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约33辆;组织老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约40辆,推动交通运输设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农业农村部门在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严格落实国家《若干措施》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提标和扩大范围的相关要求,力争到2024年底报废更新补贴农业机具200台(套)以上。
二、支持范围和标准
统筹安排好国家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市级财政配套资金,重点发力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统筹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等,全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标准和责任单位等,详见附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三、创造性开展各类活动
(一)丰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形式。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整合现有资源,联合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等推出更多让利优惠和便民措施。统筹“国庆、双十一”“全国家电消费季”等活动,支持企业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和展销会等活动,创新活动现场即买即补模式,增强群众体验感。引导家电销售回收服务运输车辆规范使用辨识度明显的“以旧换新”标识,并保障其顺畅进社区、进小区。指导企业推行消费者网上下单,企业收旧、送新、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享受全流程以旧换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二)拓宽消费品以旧换新场景应用。积极组织各类汽车销售企业开展置换更新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购车“零首付”、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等政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汽车消费信贷、保险等优惠力度,鼓励细分场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龙岩金融监管分局,各保险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主体。市发改委、财政局强化工作统筹,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发布一批、补贴一批,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市商务局会同市工信局,负责制定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实施细则;会同市民政局、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家装和智能家居产品、居家适老化消费等实施细则,并做好组织落实。市民政局负责制定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细则,并做好组织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老旧营运车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的实施细则。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实施细则。市财政局配合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
(二)严格资金管理。对于此次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承担比例为85%,省上15%配套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按照2:1比例分担。市财政局牵头落实我市配套资金安排、统筹、拨付、监管工作。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商市发改委、财政局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如到期未用完,将收回有关资金。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开展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实地核查,对资金使用迟缓、挤占挪用等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民政局)
(三)及时跟踪问效。市发改委、财政局要协调政策取向一致性,完善“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对工作推进、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目标等情况开展自评自查,将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市发改委、财政局。市发改委商市财政局汇总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优化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部门要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开通可享受优惠补贴的多元化支付方式,引导生产和销售企业叠加让利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等做好配套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联合监督机制,负责严格查处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非法翻新等行为,不定期对参与活动的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税务部门要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公安部门对在以旧换新工作中涉嫌“黄牛”行为、商家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适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各地各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供需对接,促进先进产品和模式交流推广。通过设立“两新”政策咨询热线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沟通交流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办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数据管理局)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附件:龙岩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责任分工表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