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107-2300-2019-00036 | 主题分类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公安局 | 文 号 | 岩公议案字〔2019〕37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19-08-12 | ||
标 题: | 关于龙岩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1940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办理类别:A)
黄水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按摩服务场所管理的建议》提案(第201940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出台《按摩服务业管理办法》。2004年,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省公安厅已出台《按摩服务业管理办法》,规范按摩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二是健全场所管理制度。我局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和洗浴按摩场所的监管,不断规范娱乐场所信息系统应用,督促落实好娱乐场所分级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上下班刷卡和场所巡查等制度。2019年以来,我市共登记新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1503名。
三是大力遏制“黄赌毒”。我局加强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常态化应用,有效预防和打击娱乐场所“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整体管理效能。强化公开管理和日常督促检查,持续抓好旅馆业、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阵地控制能力,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张 斌
联 系 人:袁雪峰、陈 朴
联系电话:3222929
龙岩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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