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107-0200-2021-00001 | 主题分类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公安局 | 文 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7-14 | ||
标 题: | 龙岩市公安局关于《权责清单》依申请权责事项的报送 | ||
有 效 性: | 否 |
市委编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的要求,我局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权责清单》依申请权责内容,除“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下属的七个行政许可事项于2021年5月24日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进行备注外(上级委托事项),其余事项《权责清单》于2020年11月根据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进行调整并录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之后未再调整,具体权责清单内容见附件。
附件:龙岩市公安局权责清单
龙岩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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