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安局关于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做好保安员证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工作的通知
龙公规〔2024〕1号

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为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保安管理服务效能,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激发保安服务市场活力,根据省厅《转发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切实促进保安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公传发〔2023〕216号)和省厅主要领导有关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保安员证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县级公安机关工作提出如下通知:

  一、保安员考试报名的对象和所需的材料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保安员实行持证上岗。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或者学历情况承诺书

  4.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5.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6.保安员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

  7.县(市、区)外人员应提供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8.省外人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3次以上的证明文件。

  二、报名受理审核

  (一)报名受理。参加保安员考试,由本人或者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组织到现住地(户籍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名,各县应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报名受理(新罗、永定两区可实行通办),有条件的可在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增设报名受理点。

  二)资格审核。受理单位接受申请材料后,应即时进行审核,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福建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当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告知不予同意考试理由。符合报名条件且不存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并在完成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试。

  三、组织考试发证

  根据省厅《关于停止收取保安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闽公综〔2016〕315号),公安机关不再收取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一)考试地点。各县级公安机关要评估历史报考人数和保安员招用需求,结合实际设置固定考点;可以依托保安培训单位等具备考试条件的场所,以及保安从业单位自有场所等设置临时考点。

  (二)考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方式,依托龙岩市保安员考试信息系统,采用到考点机考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题目。试题从公安部保安员考试题库中抽取,不少于100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完成后,当场出成绩;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一次。

  (四)考试监督。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各地公安机关要规范考务工作管理,强化实名认证核验和现场监督检查。县级治安部门应派员到现场监考。相关考务工作可以委托或者聘请考务人员参与。

  (五)保安员证核发。由市级公安机关委托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申请人考试成绩合格的,县级公安机关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向申请人公布或者告知审批结果,并将保安员有关信息推送到龙岩市电子证照平台,生成可供查询的电子保安员证信息。通过保安管理信息系统制作保安员证的,保安员证使用“龙岩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发证单位要尽快完成保安员证纸质证的打印、盖章和发出。照片钢印在省厅未下发新规定之前,暂时加盖“龙岩市公安局保安专业考试专用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安部近期相继出台加强保安监管工作意见、办法,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成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将保安监管工作列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市局成立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治安支队内保大队为主要力量的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批示要求,落实《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切实促进保安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部署,切实把深化改革纳入重点工作内容,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照改革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安排,扎实有序推进,确保落地见效。

  (二)全面落实委托下放。各县级公安机关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逐项抓好落实。要对照《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保安监管工作改革切实促进保安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管理要求,依法履行委托手续,在2024年2月1日前全面承担起保安员证许可事项;要提前做好承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委托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即日起,各地在受理保安员考试报名时,不再要求提取考试申请人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不再核发准考证;申请人报名无法提交初中以上学历证明的,可以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各地要按照已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明确审批要求,统一文书式样,建立证件申领发放、管理使用和审批结果报备、立卷存档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三)严密受理审核程序,严格考试发证时限。各县级公安机关行政服务公安窗口和派出所“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要深化保安员报名受理审核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受理审核,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并即时开展审核,当场告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资格,是否受理的明确意见,在受理后迅速传递给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考试。治安部门要及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方式,按时组织考试,当场作出成绩公布,当场作出是否通过考试的意见。对考试合格者,要迅速按要求将保安员有关信息推送到龙岩市电子证照平台,及时进行审批制证,确保考试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发证,严防超时限办理,拖延办理被效能通报。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接此通知后,请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并通知到基层派出所。进展情况请分别于2024年2月3日、2024年6月3日前报治安支队。工作开展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市局治安支队。联系人:陈振东,张太辉;联系电话:3222030。

  附件:1.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保安员资格审批表

  3.保安员证核发初中以上学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表)

  龙岩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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