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207-0500-2025-000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2-10
标 题: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复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单位预算的通知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复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度单位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10:52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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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市预算草案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龙岩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批复》(龙财预〔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你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详见附件1)批复给你,请按照批复的单位预算,认真做好本单位预算收支执行及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

  执收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市财政局批复的《收入征收计划表》中单位上报2025年收入计划,及时、足额征收,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收入;也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对组织征收的各项非税收入应按照要求及时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从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政代管专户资金收入计划中安排的各项支出,均采用“预安排”“收支脱钩”方式,市财政给予相应征收单位一定的执法经费补助。

  二、规范预算批复下达

  补助县(市、区)的转移支付,请你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安排对下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达”的要求,自本级人大预算批复之日内将本单位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下达到县(市、区)。

  要按照批复的预算,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控一般性支出

  要切实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和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压减低效无效、标准过高的支出和非必需的项目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请你单位按照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控制本年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严格预算级次和科目调整

  部门预算执行中,应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数额执行,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的用途。严格规范支出级次调整,对年初预算明确市本级的项目支出,需要调整为补助县(市、区)的,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通知》(龙政综〔2016〕141号),由市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提请市政府审批后才可以办理调整手续。

  部门预算会计核算采用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记账,要与支付指令中使用的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保持严格的对应关系。严格规范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调剂,对预算执行中如需对政府预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的,应当报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办理;对政府预算“款”级经济分类科目调剂的,由单位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五、规范往来款项管理

  各单位要建立定期清理往来款项的长效机制,对日常业务中形成的往来款项要持续组织清理,推动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常态化,提升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各单位要全面逐笔梳理挂账资金,合理分析、分类、依法依规依程序及时消化存量往来款项,要严格规范新增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管理。

  六、深化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绩效结果运用

  各单位要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树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深化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事前功能评估,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响应”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和“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的约束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预算指标同步批复、下达(详见附件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应附分区域绩效目标,执行中如需调整预算应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如需调整绩效目标预算单位应提出调整申请并阐明理由。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绩效“双监控”,加强预警纠偏,对目标实现结果建立绩效自评常态机制。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对低效无效资金和预算执行较慢、资金沉淀较多的项目,相应调减、调整、取消预算安排。继续推进绩效信息随单位预决算公开。

  七、加大预算公开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的规定,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4﹞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公开职责。你单位应自本预算批复之日起15日内(2025年2月25日前),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的通知》(闽财预函﹝2024﹞2号)文件规定的模板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公开本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具体公开的格式文本(详见附件3),对“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情况要进行说明。同时将预算公开日期、公开网址反馈我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将预决算公开纳入本单位二级绩效考核范围,增强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批复的上年结转结余数是单位上报的预估数,以财政实际结算数为准。

  附件:1.2025年市级单位预算批复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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