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207-2000-2025-00030 | 主题分类 | 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岩市监〔2025〕149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10-10 | ||
| 标 题: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公示”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注册审批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经开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下简称“双公示”)上网公示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竞争,根据《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双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就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公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强化对市场监管领域“双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产生、谁归集、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市局决定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廖伟平 局 长
副组长:黄远大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胡林兵 副局长
成 员:黄顺妹 注册审批科科长
郭升新 执法稽查科科长
吴传东 信用监管科科长
陈文贤 经开区分局分局长
联络员:章 骞 注册审批科副科长
林圣辉 执法稽查科四级主任科员
张勇乐 信用监管科副科长
马妍妍 经开区分局一级科员
注册审批科:负责本局行政许可信息的录入公示工作,并指导县级局本业务条线做好相关工作。
执法稽查科:负责督促指导本局案件承办机构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录入公示工作,并指导县级局本业务条线做好相关工作。
经开区分局:负责本辖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录入公示工作。
信用监管科:负责做好相关台帐、报表的汇总报送工作。
二、严格规范,按时报送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及“双公示”工作的要求,在许可、处罚信息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推送至龙岩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福建龙岩)”公示。同时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担任审核人,对上传数据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确保推送信用平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信息完全一致,从源头形成高质量的“双公示”信息。各责任单位的联络员,要负责具体协调落实本部门的“双公示”工作,对接信息报送、问题数据核查修改、异议处理等工作。对出现迟报、瞒报及修改不合规数据情况,均需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正式函件至市发改部门。
三、健全台账,完善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双公示”台账制度,整理本部门的台账信息,以便数据核查。要填写“双公示信息周反馈表”,每周对本部门产生的“双公示”信息的报送情况进行核实。各责任单位的联络员要按要求及时将台帐信息、信息周反馈表等材料报送至信用监管科,以便汇总报送。
四、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各责任科室要加强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口业务部门“双公示”工作的督促指导。根据市发改部门定期错报、瞒报数据的通报情况,及时跟进,对于存在迟报、瞒报等问题的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通报、提醒等形式,加大指导力度,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公示”工作水平。
附件: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双公示”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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