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207-2000-2025-00032 | 主题分类 | 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岩市监〔2025〕169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12-30 | ||
| 标 题: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省特检院龙岩分院,市电梯行业协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有关电梯维保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通过以信用赋能电梯安全监管,压实电梯维保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全市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市监规〔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以下简称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龙岩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维保单位(附件1,已退出我市维保市场或在本市暂无维保业务的不纳入等级评价)。
二、评价依据
根据《通知》以及《龙岩市电梯年度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内容,结合今年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安全专项整治、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定期检验、检测,以及行业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评价时间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22日。
(二)评价方式和内容
1.自评和线上提交材料。各维保单位要在1月13日前按照《登记表》要求,逐项认真对照检查自评,并将相关工作见证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龙岩市电梯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96196平台)。为确保等级评价结果公平、公正,从1月14日起,96196平台关闭资料上传和修改功能。
2.线上计分评价。从1月14日至22日,市局组织人员分组按照评价项目在96196平台进行线上评定记分。
3.公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在1月23日起在96196平台进行公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开展等级评价。市级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评价组人员由市、县两级监察机构以及省特检院龙岩分院人员组成。2026年1月8日前,各县级局要至少指派1名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检验机构指派5名电梯检验员作为评价组人员。1月13日前,监察机构要认真整理并上报辖区内本年度内对相关维保单位予以记分的材料,于将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管记分材料以及定期检验发现记分情况录入特种安全监管系统(电梯监管-维保质量安全-电梯维保日常监管记分)。省特检院龙岩分院要汇总上报《登记表》有关电梯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等有关涉及电梯检验项目的记分情况。市电梯行业协会要上报经核实的有关维保单位依靠降低维保质量、降价恶意竞争和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行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要上报96196平台系统搜集的涉及相关维保单位记分的数据。
2.严格落实等级评价结果应用。各级监察机构要结合等级评价结果,按照《通知》有关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等措施办法的要求,分别予以相关的鼓励与惩戒。
3.严守等级评价过程廉洁自律。参加评价的工作人员应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等各项工作纪律,秉持原则,确保此次等级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2025年度龙岩市参评电梯维保单位清单
2.龙岩市电梯年度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登记表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