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207-2000-2026-00003 | 主题分类 | 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文 号 | 岩市监〔2026〕21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3-03 | ||
| 标 题: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市局各科(室)、经开区分局、直属单位:
现将《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岩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方案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经营者的诚信经营理念,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围绕2026年中消协“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决定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6年3月3日至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提升消费品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年主题宣传活动
1.围绕“提升消费品质”消费维权年主题,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普及维权知识、引导理性消费。
2.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市局、市消委会、新罗区局、新罗区消委会在万宝广场开展年主题及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局、消委会在中心广场、商圈等处设立现场宣传咨询接诉活动,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材料,宣传消费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展示维权成果,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
(二)畅通诉求渠道,提升维权效能
1.3·15期间,市局领导前往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中心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开展专题接线,推动高频、疑难诉求解决。
2.加强3·15期间消费维权人员值守,畅通12315、12345热线平台,保持全市12315机构无缝对接,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件的登记、分流、督办处置工作。
3.创新维权方式,倡导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线上受理”和“线上调解”方式,受理和调解3·15期间的各种消费投诉,畅通消费维权途径,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三)开展“你点我检”工作
紧扣市场监管职责,开展“你点我检”工作。聚焦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消费诉求。通过精准抽检、快速核查、依法处置,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切实保障消费安全。
(四)组织观看3·15晚会
实时关注曝光行业、问题,第一时间梳理汇总本地区是否存在晚会曝光的违法行为。并按照快速响应、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五)开展消费维权警示行政约谈
针对投诉量较多的企业,各地市场监管局、消委会组织开展消费维权警示约谈,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和守法自律意识。
(六)开展消费纠纷风险排查工作
各地要认真排查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消费投诉举报件,特别是食品、药品、保健品、集群注册等方面的消费纠纷,提前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七)深化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牵引,持续扩大消费维权活动覆盖面。深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引导经营者成为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与消费者在线协商和解。开展消费维权调解员培训。组织学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多元化解工作流程,提升纠纷调解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案例发布、以案说法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与优势,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
(八)组织开展线上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展线上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普及维权知识,引导科学消费,提升维权意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是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历年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认可,要充分认识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当地实际,紧扣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精心组织策划,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形式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围绕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和“放心消费在福建”行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要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和理性维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消费纠纷的发生。
(三)强化值守,有效履职。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组织在“3·15”期间要加强人员值守,畅通12315热线平台、智慧3·15平台和12345“e龙岩”平台,保持全市消保机构无缝对接,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高效做好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置工作。要做好应急值守,特别是央视“3·15”晚会期间,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安排好人员值班和执法备勤,统筹执法力量,做好应急处置;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切实解决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作和各级消委会作用,推进消费领域共建共治;要注意风险排查化解,认真排查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消费纠纷,提前做好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四)联动协作,及时报送。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组织要加强联动协作,共享信息资源,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收集、汇总相关表格、材料,材料信息通过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报送至市局消保科。请于3月13日前上送“3·15”期间(3月14日至15日)人员值班表(含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联系电话、手机);3月17日前报送 “3·15”期间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及宣传活动图片(配文字说明)。联系人:王祺,电话:0597-23123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