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协会:
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评估清理,清理工作现已完成,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凡列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管理办法的意见》(岩工商注〔2004〕154号)
2.《关于印发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业务县域通办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岩工商注〔2011〕127号)
3.《龙岩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龙岩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龙知〔2018〕21号)
4.《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岩市监〔2020〕34号)
5.《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岩市监〔2020〕170号)
6.《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岩市监〔2021〕224号)
7.《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岩市监〔2021〕82号)
8.《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企业迁移登记流程的通知》(岩市监〔2021〕93号)
9.《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岩市监〔2021〕186号)
10.《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岩市监规〔2022〕1号)
11.《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集群注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岩市监规〔2022〕2号)
12.《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岩市监规〔2022〕3号)
13.《龙岩市市场监管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岩市监规〔2022〕12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专办员制度》(岩工商外企〔2003〕172号)
2.《龙岩市知识产权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的通知》(龙知〔2014〕26号)
3.《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龙岩市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岩市监〔2021〕46号)

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