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202-1100-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龙环函〔2021〕1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1-18 | ||
标 题: |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龙岩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函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健委、应急局、气象局、通管办,龙岩水文分中心,国网龙岩供电公司:
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岩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有在用放射源的地区(新罗区、武平县、连城县、漳平市)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发布当地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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