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103-3000-2022-00010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 号 龙工信装备〔2022〕4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4
标 题: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 应用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 应用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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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科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88号)精神,请各县(市、区)工科局、高新区经发局做好《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征集条件

  申请列入《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装备产品应为2021年1月以来实现销售或处于研制阶段。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可填报2个具有核心竞争力、不同目录类型的产品。

  (二)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

  (三)研制生产企业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获得装备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装备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重点支持数控机床与机器人、轻工机械、环保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机械、农机装备、新能源相关装备、电子及医疗专用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装备产品申报列入《指导目录》。

  已列入《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项目,如无变更,不再重复报送。

  二、工作要求

  《指导目录》是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重要依据,符合《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生产企业方可申请省首台(套)认定。请各县(市、区)工科局、经开区经发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组织相关企业按要求填写、报送材料,填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及汇总表(附件1、2),并收集汇总相关企业材料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正式行文上报。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pdf+word文档)于4月11日前报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以便汇总上报省工信厅。

  联系人:黄淑琴,电话:2999090,邮箱:lyjxcyb@163.com,通讯地址: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5楼546办公室。

  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处于研制阶段)

  2.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表(已实现首次销售)

  3.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情况汇总表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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