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4-0200-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招生考试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教育局 | 文 号 | 岩教综〔2025〕49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05-30 | ||
| 标 题: | 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龙岩市高中学校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激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活力,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闽教基〔2021〕6号)和《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岩教综〔2025〕4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学校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学校
具备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为省一级达标高中(含省示范性高中学校、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及省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下同)。
各自主招生学校是否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决定。
(二)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省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自主招生的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含5%,其中艺术、体育学科比例合计不超过2%);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含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省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不含龙岩市高级中学)自主招生的名额可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含10%),但不得超过100人(其中艺术、体育学科比例合计不超过2%)。自主招生学校面向所在地的县(市、区)进行招生,要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确定部分学科作为自主招生学科,并明确各学科的招生名额,学科间招生名额不得调剂。
(四)招生方案
由招生学校确定具体招生方案,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市属中学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具有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资格:
1.具有所在县(市、区)三年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学生须具有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即:①初中阶段某一门基础学科参加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组织)的基础学科素养竞赛中获得县(市、区)二等奖及以上,其中信息技术竞赛奖须为中国计算机学会或福建省计算机学会举办且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②在九年级期间参加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由省一级达标高中自行主办的学科素养夏令营或冬令营,综合成绩获得前5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优秀等级。
三、实施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的自主招生方案,方案须明确以下内容:
1.自主招生计划、范围。
2.报名时间、条件,明确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具体要求。
3.明确综合考核办法及招生办法的具体方式和标准。
4.网上报名、确定综合考核名单、打印准考证、综合考核、录取等报考流程具体安排和要求。
5.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自主招生学校确定的招生方案需于6月10日前上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于6月13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于6月18日前在各校校园网站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布自主招生方案,并自行组织招生。
(二)考生报名
各自主招生学校应在校园网站上开设网上报名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或指定本校具体场所,作为现场报名,为学生提供方便。报名方式可实行学生自荐和学生所在学校推荐,两种方法任选其一。考生只能从自主招生学校确定的招生学科中限选报一门学科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选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多报的考生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三)确定考核名单
自主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方案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本校综合考核的学生名单。考核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综合考核
省一级达标高中自主招生统一安排在中考后一周内进行综合考核。学校应结合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对考生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全面考核,鼓励创新考核办法。
(五)预录取
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确定预录取资格名单,预录取资格人数不得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预录取资格名单须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7月4日前报龙岩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正式录取
所有参加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获得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省一级达标高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总分560分及以上)。
中考成绩公布当天下午5:00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完成自主招生审核、录取工作。自主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转入第一批次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录取。已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各批次的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7月15日前将自主招生录取花名册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统筹做好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出台自主招生方案,优化考核方式及标准,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探索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二)推进阳光招生
坚持公开透明,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通过网站、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明招生纪律
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即严禁单纯采取笔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测试排名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参与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的与自主招生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严禁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严禁不按要求提前发布自主招生方案、广告等信息;严禁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自主招生学校;严禁超计划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进行自主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管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的投诉监督电话为:2319011),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以及扰乱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扣减当年或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计划直至取消自主招生资格等处罚。
(五)健全培养机制
加强“选育衔接”,统筹考虑招生定位和培养要求,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师资配备、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条件保障。对接高校“强基计划”,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建立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25年龙岩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花名册(预录取/录取)
龙岩市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2025年龙岩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花名册(预录取/录取)
填报单位: (公章)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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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姓名 |
中考报名号 |
身份证号 |
全国学籍学号 |
毕业学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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