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体育美育质量水平的意见
岩教综〔2020〕12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168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1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提升我市学校体育美育质量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提升学校体育美育质量水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是新时代发展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事关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体育美育质量水平,让每一位学生都享有良好的接受体育美育教育机会,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重点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阶段体育美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以提升学生运动技能、强健体魄和培养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教学有案”“课时有量”“参与有面”“课间有样”“课外有影”的“五有”建设活动为载体,建立以提高体育美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督导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体育美育质量与水平。

  二、优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体育美育课程。各地各校围绕“一年养兴趣、二年打基础、三年有特长”工作目标,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并结合本地本校特点积极开发体育艺术特色课程,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的课堂主渠道作用。要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规范实施体育美育课程,严禁挪用体育美育课时,严禁期末提前结束体育美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并学会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二)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建立体育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配齐配足配强体育美育教师。每年招聘新教师时,均要根据各校体育美育教师需求情况,拿出一定招聘计划用于补充体育美育教师。体育美育师资校际分布不均衡的地区,要统筹体育美育师资校际间调剂使用。严禁学校体育美育学科教师转任其它学科教学,已转任其它学科教学的体育美育教师必须由学校重新安排担任原专业学科教学。对部分体育美育教师由于课时量不够,兼任其它学科教学任务的,要计算工作量。加大体育美育师资培训力度,强化体育美育教师岗位练兵,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市、县两级均应将体育美育教师培训纳入本级教师年度培训计划。

  体育美育教师承担学校统一安排的课后辅导和社团美育辅导、艺术实践活动和各类体育艺术竞赛及赛前训练(排练)等工作,工作课时与其它学科同等计算。对常年担任学校体育运动队训练的主教练或25人以上的艺术社团(合唱团、舞蹈团、管乐队、艺术工作坊、艺术社团等)的主要指导教师,被评为“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的,在参加职务评审和聘任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在职称评审时,原则上县域内体育美育学科高、中、初级教师比例,应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加强体育美育教育科学研究。探索建立行政领导、教研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合力。切实重视和加强对体育美育教研员队伍建设,配齐专职、专业的教研员,建立实施兼职教研员制度,建立市级学科专家团队。进一步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建立市、县级体育美育教研基地校,构建市-县-片区-学校多级联动教研体系,体育美育学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县域内全覆盖的片际教研活动和一次县际教研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提高校本教研实效。设立市、县两级体育美育专项课题,对体育美育教学实施重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攻关。

  (四)积极开展特色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区域内体育美育特色创建项目的规划与布局,大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美育传统校、特色校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一批市级体育美育特色(传统)校、示范校,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美育特色(传统校)、示范校。深入实施 “一县一品”、“一校一品”工程,打造体育美育工作品牌,指导和推动特色校、示范校每周至少开设1节特色项目课程。每个县(市、区)都必须规划建设一个在全市乃至全省打得响的体育品牌和艺术品牌,鼓励保持传统、增加特色,挖掘传承地域艺术文化。支持普通高中差异化、特色化办学,开办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班。

  (五)搭建体艺赛事交流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艺术比赛、展演及交流活动,为学生搭建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提升的平台,营造良好的体育艺术活动氛围。进一步完善市、县、校三级活动开展机制,办好三年一周期的市级艺术节,坚持每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暨中小学生体育联赛,中小学生音乐美术展评、展演和比赛。各级各类学校都应当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定期举办学生体育节(或运动会)、艺术节。鼓励学校组建合唱团、管弦乐团等特色艺术团队,办好学生艺术展演、艺术实践工作坊,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活动。

  (六)用好体育美育设施设备和人才资源。各地各校要配齐配好、用足用好学校体育美育设施设备。要充分利用市、县两级体育文化艺术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公共体育美育设施设备和其它可共享的资源,使之为学校体育美育服务。要充分利用体育、文化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的人才资源,引进高水平人才进校园服务学校体育美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业体育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探索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机构进校园的路径或模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服务,以满足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素质提升和学校特色创建工作需要。支持高校在中小学校建立对口支援基地,鼓励民间体育文艺社团、协会和体育艺术培训机构、文艺专业人士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进学校免费服务,搭建体育美育工作社会支撑平台。

  三、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体育美育教育评价机制。强化考试测评的导向作用,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推进实施《龙岩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基础性工作考评》《龙岩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龙岩市艺术质量监测考评方案》。科学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国家及省级体育艺术质量监测结果,将中小学生艺术测评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体艺测评成绩和省级体育、艺术质量监测结果作为县级教育局及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各级体艺干部、体艺教研员、体艺教师工作业绩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推动各地各校不断提高体育美育课程实施水平。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除体育免修学生外,对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学生,不得发放毕业证书。2020年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体育艺术基础性工作考评并组织总结交流活动,利用3-5年时间实现对全市中小学校考评全覆盖。

  (二)规范体育美育教师从教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化师德师风要求,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体育美育学科教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体育美育教师在校外开设(或以他人名义开设实则由自己操控)培训机构、工作室或长期兼课,或长期兼职从事其它商业活动的,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体育美育教研员、教师,不得牵头组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主办(或联办)的教学与活动评比(比赛)工作,并原则上不得担任评委。各县(市、区)每学年要开展清理整顿,建立台帐,出台管理措施,保证体育美育教师潜心教研、专心从教。

  (三)加大体育美育工作经费投入。各地各校要充分保障体育美育经费投入,保证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教师聘任、教研活动、教学培训、外出比赛交流等所需经费,将体育美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安排。要加强体育美育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绩效考评机制。

  (四)实施学校体育美育专项督导。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体育美育工作纳入对县、对校综合督导内容,定期开展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专项督导,督促各地各校真正重视学校体育美育教育,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不断完善体育美育学科质量检查监测机制,推动学校不断提高体育美育工作水平与质量。    

  龙岩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