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26-2500-2025-00003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林业局 | 文 号 |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12-02 | ||
| 标 题: | 龙岩市林业局关于2025年使用林地和 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报 | ||
各县(市、区)林业局、梅保局:
根据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龙岩市林业局关于开展 2025年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龙林政〔2025〕5号),于2025年11月17日-24日开展了2025 年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从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4名,组成2个检查组并指定小组长。从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已在市林业局网站公布)中,按15%-20%比例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其中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为6件,林木采伐行政许可5件。
二、检查结果
(一)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检查结果
1.龙岩汀州(龙西)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长汀县涂坊、宣城、濯田等乡镇,2024年申请报批林地面积1.156公顷,批准文号闽龙林地审〔2024〕18号,用地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龙岩供电公司,属永久使用林地项目。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2.大溪乡大溪村公益性骨灰楼堂,位于永定区大溪乡大溪村,2024年申请报批林地面积0.3188公顷,批准文号闽龙林地审〔2024〕27号,用地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大溪乡大溪村民委员会,属永久使用林地项目。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0日,该项目已完工,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3.峰贵村生产生活道路工程,位于武平县岩前镇峰贵村,2024年申请报批林地面积0.5336公顷,批准文号闽龙林地审〔2024〕37号,用地单位为武平县岩前镇峰贵村村民委员会,属永久使用林地项目。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发现超审批范围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4.县道X644武平大禾坪坑至帽布段公路工程项目,位于武平县大禾镇,2024年申请报批林地面积1.6649公顷,批准文号闽龙林地审〔2024〕3号,用地单位为武平县大禾镇人民政府,属永久使用林地项目。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5.连城县林坊镇五寨村部至紫林石场公路工程,位于连城县林坊镇五寨村,2024年申请报批林地面积0.9026公顷,批准文号闽龙林地审〔2024〕19号,用地单位为连城县林坊镇五寨村民委员会,属永久使用林地项目。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6.莲农养殖建设项目,位于连城县新泉乡联溪村,2024年申请报批林地面积1.7835公顷,批准文号闽龙林地审〔2024〕6号,用地单位为龙岩莲农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属永久使用林地项目。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0日,该项目已完工,未发现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检查结果
1.龙集采字[2025]6号,位于上杭县古田镇云辉村,因抚育采伐申请采伐毛竹,采伐面积14.8公顷,采伐方式为择伐。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伐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违法采伐林木行为。
2.龙集采字[2025]11号,位于新罗区万安镇涂潭村,因其他灾害申请采伐,采伐面积0.6公顷,采伐方式为择伐。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4日,伐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违法采伐林木行为。
3.龙集采字[2025]12号,位于长汀县三洲镇小溪头村,因火灾申请采伐,采伐面积25亩,采伐方式为皆伐。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伐区现场检查时已完成采伐,未发现违法采伐林木行为。
4.龙集采字[2025]16号,位于长汀县三洲镇小溪头村,因火灾申请采伐,采伐面积46亩,采伐方式为皆伐。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伐区现场检查时已完成采伐,未发现违法采伐林木行为。
5.龙集采字[2025]17号,位于长汀县三洲镇小溪头村,因火灾申请采伐,采伐面积36亩,采伐方式为皆伐。
检查结果:截至2025年11月21日,伐区现场检查时已完成采伐,未发现违法采伐林木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各县(市、区)林业局和梅保局要持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林地、林木保护管理相关规定,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业主依法依规使用森林资源。
(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各县(市、区)林业局和梅保局要健全完善审批的事后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双随机”检查、网格化巡护、无人机飞巡等多形式加强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批后监督管理。
(三)强化查处整改。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协作,对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推进违法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并于2026年6月底前将查处整改情况反馈我局。
龙岩市林业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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