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林业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林业局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
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联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战略部署,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办发〔2017〕35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21〕6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体系,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为推进“平安龙岩”“法治龙岩”“诚信龙岩”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联合惩戒体系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单位)任成员。
组 长:张田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志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李学斌 局办公室主任
连幼华 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科长
赖 健 局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科科长
丘史新 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傅文源 市地质公园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林秀娟 市国有林场管理处主任
袁永亮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连幼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成员发生变动由继任者担任。
(二)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协调工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限制其申报征占用草场和使用国有林地项目。
局办公室(信息办):按有关规定完成与龙岩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根据其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时通报相关科室(单位),并反馈惩戒情况;按要求及时将局相关科室(科室)报送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到指定平台进行失信信息公开。
局计划财务科: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限制其申请林业补贴或资金支持,限制其申报承担林地、草场保护建设项目。
局科学技术与产业发展科: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推荐龙头企业、商标品牌和评先评优,限制其申请林业补贴或资金支持。
市地质公园保护发展中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涉及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征占用和使用国有林地项目。
市国有林场管理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涉及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内征占用和使用国有林地项目。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涉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内征占用林地和使用国有林地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对推进“诚信龙岩”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且与文明单位、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和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要对照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单位未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行为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诚信工作宣传,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惩戒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形成舆论压力、影响力和警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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