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21〕107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1〕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简化农村村民住宅使用林地等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现将简化后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村民住宅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使用林地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农村村民住宅使用林地申请材料
1.农村村民住宅使用林地申请表(申请人提供,见附件1);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乡镇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乡镇规划部门出具的用地红线图(包括矢量数据),申请人提供];
3.使用林地现状图及小班一览表(由原需申请人提供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简化而来,乡镇林业站提供,见附件2);
4.个人的身份证明(乡镇林业站从电子证照库获取,无法获取的由申请人提交身份证件原件供核验)。
(二)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使用林地申请材料
1.修筑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申请表(申请人提供,见附件3);
2.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情况说明(含被占用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同意的意见,申请人提供);
3.使用林地现状图(含用地红线矢量数据)及小班一览表(乡镇林业站提供,见附件4)。
4.用地单位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乡镇林业站从电子证照库获取,无法获取的由申请人提交原件供核验);
(三)农村村民住宅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使用林地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申请人到所在乡镇林业站提出申请,乡镇林业站核对申请材料齐全后收件受理,将项目基本信息录入福建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现场查验、公示后提交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批,审批决定由乡镇林业站打印送交申请人。
二、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选址方案核准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鉴于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规模小、风险低、评审内容相对简单,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减轻群众负担,决定简化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选址方案核准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减少拟建项目选址方案、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其批复文件、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与建设单位达成的保护、管理、补偿协议及拟建项目对资源生态景观系统影响的评价报告等4份申请材料,并简化专家评审环节,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出具审核意见(主要包括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否影响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生态景观环境)。
(一)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选址方案核准申请材料
1.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选址方案核准申请表(申请人提供,见附件5)
2.个人的身份证明(从电子证照库获取,无法获取的由申请人提交身份证件原件供核验)。
(二)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选址方案核准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为受理—审查—决定。申请人到所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对申请材料齐全后收件受理,并将项目基本信息录入龙岩市行政审批统一平台,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后提交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批,审批决定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打印送交申请人。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武平、长汀、连城、漳平等先行试点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乡镇林业站行政审批办公硬件、软件配备,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推行;其余县(区)可先在有条件的乡镇施行,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
2.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赋予乡镇林业站收件受理、现场查验、公示等环节相应权限,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审批业务培训,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依法依规审核审批。
3.乡镇林业站应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服务理念,及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禁超时限办理现象。开展日常管理,做好审批后续的电子证照生成、电子档案归集、汇聚平台数据录入,以及纸质材料归档、移交工作。
4.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龙岩市林业局行政审批科反馈(联系电话0597-2181981)。
附件:1.农村村民住宅使用林地申请表(样表)
2.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样表)
3.修筑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申请表(样表)
4.修筑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工程设施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样表)
5.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选址方案核准申请表(样表)
龙岩市林业局
2022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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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住宅使用林地申请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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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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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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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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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住宅 用地情况 |
拟建 位置 |
用地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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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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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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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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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林业局) |
乡 (林场) |
村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面积(hm2) |
地类 |
林地权属 |
林木权属 |
林地保护等级 |
森林 类别 |
使用林地类型 |
林种 |
起源 |
重点生态区域名称 |
林木蓄积 (m3) |
使用林地性质 |
是否属城市规划区林地 |
是 否 动 工 |
是否 涉及 重点 保护 植物 或古 树名 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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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 |
文 亨 镇 |
龙 岗 村 |
024 |
06 |
010 |
4.6728 |
乔木林地 |
龙 岗 村 |
龙 岗 村 |
Ⅳ |
一般商品林地 |
用材林林地 |
用材林 |
天然 |
/ |
5 |
永久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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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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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工程设施 使用林地申请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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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信息 |
个人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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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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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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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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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设施情况 |
拟建位置 |
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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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m) |
路面宽度(m) |
路基宽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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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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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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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筑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工程设施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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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林业局) |
乡 (林场) |
村 |
使用林地地块序号 |
林班 |
大班 |
小班 |
面积 (hm2) |
地类 |
林地 权属 |
林木 权属 |
林地保护等级 |
森林类别 |
使用林地类型 |
林种 |
起源 |
重点生态区域名称 |
林木蓄积 (m3) |
建设内容 |
使用林地性质 |
是否属城市规划区林地 |
是否动工 |
是否 涉及 重点 保护 植物 或古 树名 木 |
备注 |
|
连城县 |
文 亨 镇 |
龙 岗 村 |
1 |
024 |
06 |
010 |
4.6728 |
乔木 林地 |
龙岗村 |
龙岗村 |
Ⅳ |
一般商品林地 |
用材林林地 |
用 材 林 |
人工 |
/ |
5 |
森林 步道 |
内部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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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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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内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选址方案 核准申请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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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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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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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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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房 情况 |
拟建位置(附用地红线图) |
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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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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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