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6-0500-2019-00001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民宗局 | 文 号 |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19-02-14 | ||
| 标 题: | 2019年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预算说明 | ||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最新动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谐,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协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承担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参与起草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制定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信息化建设。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指导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处理宗教事务重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宗教友好交往活动。
(七)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界开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项活动,协助宗教团体办理有关事务。
(八)负责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对涉及民间信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协助县(市、区)政府及时处理民间信仰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做好民间信仰活动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以及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负责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族宗教局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2019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财政全额 核拨 |
8 |
8 |
|
龙岩市天主教爱国委员会 |
财政全额 核拨 |
2 |
2 |
|
龙岩市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核拨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创新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稳定,为实现龙岩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我市民族宗教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上党课、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让新思想、新理念入脑入心。强化意识形态的引领,把新思想的学习、宣传纳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的重点内容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始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落实市委《2号文件》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检查,着力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履职尽责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挂钩帮扶的上杭县庐丰畲族乡和官庄畲族乡调研指导,帮助民族乡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市民协委成员单位第四轮挂钩扶持民族村工作深入开展,启动第五轮挂钩扶持民族村工作;争取并安排使用好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市民族补助款;争取省少数民族发展基金会、省畲家企业商会和和省级宗教团体对我市民族乡村的资金扶持;举办一期全市新任民族村村主干培训班,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统筹推进105个人口在200人以上民族自然村的道路建设;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把全市14个试点民族村打造成民居、产业、文化均有民族特色的重点村,下半年在上杭县召开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
(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支持官庄、庐丰民族中学和中心小学开设蹴球、陀螺、高脚竞速、板鞋竞速、舞狮、香灯龙、畲族武术、民族舞蹈等课程;在上杭县举办第一期畲语培训班;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民族工作部门干部、民族乡主要领导、民族村村主干添置畲族服装。改善民族乡村基础条件。改善民族乡村医疗卫生条件、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开展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学生活动,落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加大民族乡村实用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全省电子商务、新型职业农民、月嫂、畲医畲药培训,在漳平市举办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班,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全省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指导民族乡村办好“三月三”畲族文化节”;协助龙岩一中办好办新疆班。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新罗区曹溪街道龙钢社区(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系点)进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宗教工作自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围绕宗教工作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突出整改重点,坚持立即整改和中长期整改相结合,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推动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持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教风建设,按照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基本标准,在佛教寺庙开展星级场所评选活动。争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修缮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支持宗教界有计划地引进一批急需的宗教教职人才,稳妥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才紧缺的问题。拟举办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宗教政策法规意识。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开拓视野,创新思路,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他们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宗教慈善活动常态化。推动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突出宗教特色,创新活动形式、活动项目、活动内容,推动我市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六)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大落实”的工作任务,聚焦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重点,抓落实,鼓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二是加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推荐干部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干部到兄弟地市民族乡村、宗教活动场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和广东省潮州市凤凰山考察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履职水平。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本局绩效管理工作,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四是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到革命旧址参观学习,增强党性教育,传承红色基因。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民宗局部门收入预算为69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专项资金增加,上级补助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3.2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5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9万元,公用支出46.42万元,项目支出3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9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专项资金增加,上级补助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项级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主要用途 |
|
2012301 |
行政运行(民族事务) |
189.38 |
主要用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保障本级机构正常运转 |
|
2013401 |
行政运行(统战事务) |
3.3 |
主要用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奖支出 |
|
2012304 |
民族工作专项 |
97 |
开展民族事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
|
2012399 |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
210 |
上杭官庄、上杭庐丰畲族帮扶配套资金;市级民族补助款民族项目支出(上杭县、漳平、长汀) |
|
2013404 |
宗教工作专项 |
80 |
主要用于市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慰问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经费、民间信仰、等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
|
2013450 |
事业运行(宗教事务) |
59.04 |
宗教事业运行支出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48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72 |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1.51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86 |
主要用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本级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4.07 |
主要用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2.91 |
主要用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无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增长,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少数民族乡村、宗教界人士、上级部门及各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来岩调研、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7.5%,主要原因是:民宗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控制用餐次数及用餐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民族宗教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0万元,比2018年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本局设备采购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民族宗教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民宗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民宗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3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1.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2.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预算公布表格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