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106-0400-2025-0000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发布机构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文 号 岩民宗〔2025〕31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2-16
标 题: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202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X”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2023-202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X”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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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罗区、上杭县、长汀县、漳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2025年10月至12月,我局前往上杭县、长汀县、漳平市开展了2023-202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X”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日常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现将发现问题予以反馈,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抽查了2023-202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共25个,具体包括:黄湖村石婆岭80亩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黄湖村石婆岭农田复垦、长汀县石婆岭撂荒地复垦道路建设、香寮村旅游导视标识建设工程、城口村笋产业发展项目、竹山道路硬化项目、电烤房附属设施项目、2023年畲药种植、光伏发电建设、2024年畲药种植二期、2025年共富工坊提升、丰乐村人饮工程改造提升工程、扶洋村人饮工程提升、2025年涂坑村林下种植基地(一期项目)、双溪村道路拓宽修复项目、2025年溪北村五彩玉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才民村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大贵村光伏发电基站工程(二期)项目、2023年畲乡油茶文化园(二期)建设、贵和村林下经济产业建设、2024年曾泗村畲乡野生红菇产业化项目、树人村种养基地产业设施提升项目、2025年新民村种养基地产业设施提升、树人村田园综合体暨粮食基地产业设施提升工程、福泉村水稻产业发展设施提升等项目。

  检查组通过查阅财务账目、项目招标及实施合同、实地察看、与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资金下达、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规范性及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情况。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仍未开工。2025年双溪村道路拓宽修复项目和新罗区“石榴红”民族团结工作室项目截至12月12日仍未开工。

  2.部分项目前期推进缓慢。2025年庐丰乡共富工坊提升项目资金于2024年11月19日下达至县级,但招标代理协议至2025年5月30日才订立,6月17日完成招投标。2025年庐丰乡丰乐村人饮工程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直至2025年7月21日才完成招投标。黄湖畲族村石婆岭80亩农田灌溉水渠建设(2025年)项目省级资金于2024年10月31日下达至长汀县,但项目直至2025年5月才完成招投标并启动实施。官庄畲族乡汀江两岸(樟树群段)旅游产业设施提升工程(二期)项目2025年9月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由于项目实施内容不符合民族资金政策要求,变更项目为官庄畲族乡粮食基地产业设施提升项目,该项目支付进度缓慢,截止12月16日才支付65.48万元。

  3.部分项目工期延误。黄湖畲族村石婆岭80亩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于2025年5月10日签订合同,约定工期30天,但实际延期至10月才完成,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

  4.项目档案整理不到位。才溪镇未按省民宗厅印发的《中央和省级民族资金使用管理资料清单(试行)》要求整理“一项目一档案”材料。官庄2023年畲乡油茶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缺少三叶青、金花茶、红花油茶、灵芝种苗采购合同及转账凭证。树人村种养基地产业设施提升项目缺少租赁合同和租赁事项会议记录。才民村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二期)缺少管护协议。城口村竹产业发展项目参与招投标公司材料不全,缺少村级项目入库会议纪要。坑源村竹山道路硬化项目、电烤房附属设施项目均缺少管护牌,电烤房收益凭证未放入“一项目一档案”材料。

  5.部分项目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不匹配。官庄2023年畲乡油茶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计划建设冻库,但实地核查未发现冻库建设。

  6.部分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庐丰乡畲药种植项目管护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所种植的补碎骨遭遇严重白蚁侵袭,存在存活率低的风险。官庄2023年畲乡油茶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种植的10亩灵芝已全部死亡。贵和村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种植的13.5万株富贵籽中约7万株死亡。

  7.实际建设内容与汇报内容不符。据黄湖畲族村石婆岭80亩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反映,项目建设内容为“25米×2米×2米拦水坝共2个”;但经实地核查,实际建成内容为“2米×2米×2米拦水坝1个”。

  8.部分项目未达到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黄湖畲族村石婆岭80亩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入库资料预期目标为“恢复80亩农田的灌溉水渠,预计增加村民收入约30万元、村集体收入5万元”;但经现场核实,80亩荒地仍处于闲置状态,预期效益未能实现。南阳镇2025年涂坑村林下种植基地(一期项目)产出的1000多公斤艾草干品,因收购合作方报价过低(2元/斤),至今仍未出售。2024年曾泗村畲乡野生红菇产业化项目(种植灵芝)投入3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灵芝销售收入约6200元,预计项目收益不超过1万元。坑源村烤房使用率低(2025年仅出租9次,每次300元),经济效益差。

  三、整改要求和建议

  1.加快项目启动与实施进度。对未开工或开工滞后的项目,相关县(市、区)民宗局应督促责任单位立即制定赶工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协调,确保尽快开工、按时完工。

  2.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民族资金使用管理资料清单(试行)》要求,全面梳理、补充、归档项目材料,确保合同、凭证、会议记录、管护协议等资料齐全、规范。请才溪镇按照文件要求,于12月22日前将“一项目一档案”材料报送至上杭县民族宗教局。

  3.确保建设内容与方案一致。对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不符的项目,须说明原因并履行变更程序;未按方案建设的,应限期整改或调整绩效目标。

  4.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建立健全项目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人与职责,加强技术指导与日常巡查,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行。

  5.提升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选择适合当地、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对效益不佳的项目要分析原因,及时调整经营模式或转型。

  6.确保建设内容真实准确。项目汇报材料必须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致,杜绝虚报、错报。对已发现不符的,须立即纠正并报告。

  7.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入库时应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评估,确保目标可实现、可考核。未达目标的须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8.严格执行合同工期。加强项目进度监管,对延期项目要分析原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请相关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整改要求逐一落实,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资金使用效益提升。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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