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106-3000-2025-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发布机构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文 号 岩民宗〔2025〕24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4
标 题: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X”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1+X”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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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县(市、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在扶持民族乡村发展中的作用,推动民族乡村振兴,决定对2023-2025年下拨的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1.资金下达是否及时;

  2.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成效如何(各县(市、区)、乡(镇)村需根据省民族宗教厅印发的《中央和省级民族资金使用管理资料清单》做好2025年实施项目“一项目一档案”资料整理,并在实地检查时提供给检查组);

  3.财务账目是否规范;

  4.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问题;

  5.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材料是否完备,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项目完成后经营管理情况:经营性资产是否明确经营责任,公益类资产是否明确管理责任(2023至2025年项目周期较长或可能产生收益的产业类项目(种植类、养殖类、冻库、烤烟房等),需按照年度提供项目管理情况报告,年度管理情况报告需包含但不限于:时间、项目名称、资金来源、总投资、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管护人员(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种植养殖情况、年度收益情况、收益使用情况,并附上项目管护合同); 

  7.其他有关情况。

  二、监督检查时间及方式

  1.10月21日前,有关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对2023-2025年上级下拨的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并将2025年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进度情况表报派驻纪检组、市民族宗教局。

  2.在有关县(市、区)民族宗教局组织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查看账册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查阅文件资料、核对财务凭证等。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具体督查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3.监督检查组形成督查报告,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报派驻纪检组。

  4.有关县(市、区)民族宗教局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派驻纪检组、市民族宗教局。

  三、监督检查人员

  组  长:兰尚信(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成  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干部

  陈才煜(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负责人)

  谢  键(市民族宗教局民族科干部)

  联络员 谢  键(18650879685)

  四、监督检查要求

  在督查过程中,要全面排查项目申报、安排、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在督查中发现的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等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需提供项目管理情况报告的项目名单

  龙岩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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