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114-0200-2022-00002 | 主题分类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龙人社规〔2022〕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6-02 | ||
标 题: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和修改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2〕7号)的要求,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需要,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修改,具体如下:
一、废止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调整职业介绍机构委托审批管理权的意见(岩劳社〔2003〕212号)
2.关于印发《龙岩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办法》的通知(龙人发〔2003〕97号)
3.转发《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岩劳社〔2008〕30号)
4.关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纳及解除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2〕275号)
5.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龙人社〔2015〕432号)
6.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龙人社〔2016〕404号)
7.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龙岩市社会保障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龙人社〔2016〕556号)
8.关于完善交通工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18〕57号)
9. 关于完善铁路建设工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龙人社〔2018〕235号)
10. 关于完善电力工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龙人社〔2018〕236号)
11.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龙人社〔2018〕237号)
12.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标准的通知(龙人社〔2018〕476号)
13.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层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龙人社〔2019〕87号)
二、修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21〕11号)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将第十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届满考核合格者,如有新培训计划,可继续申请下一轮次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摘牌,今后6年内不能再申请技能大师工作室”修改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届满考核合格者,如有新培训计划,可继续申请下一轮次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并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摘牌”。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龙人社〔2021〕11号)根据本通知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