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114-0200-2023-00002 | 主题分类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龙人社规〔2023〕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3-07-05 | ||
标 题: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市人社局决定对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具体如下:
1.《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级大中专毕业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人综〔2007〕52号)
2.《关于印发〈龙岩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岩劳社〔2009〕13号)
3.《关于印发〈龙岩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岩劳社〔2011〕198号)
4.《关于印发〈龙岩市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岩劳社〔2012〕30号)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障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龙人社〔2016〕644号)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19年—2021年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人社〔2019〕184号)
7.《龙岩市人社局 龙岩市工信局 龙岩市教育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交通局 龙岩市卫健委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的通知》(龙人社〔2020〕47号)
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龙人社〔2020〕323号)
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龙人社规〔2022〕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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