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14-3000-2023-00014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龙人社〔2023〕140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3-05-15 | ||
| 标 题: |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第七批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经济事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龙人社〔202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龙岩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企事业单位或市级行业协会。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或市级行业协会)简介(300字左右);
(二)技能大师简介(300字左右);
(三)申请报告;
(四)《龙岩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电子版详见龙岩人社局网站);
(五)所依托的企业(或市级行业协会)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导机构、管理机构的情况以及制定监督和激励机制的情况;
(六)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参与技术攻关项目的材料,带徒协议,带徒计划等;
(七)技能大师及其所带徒弟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有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可同时提供)和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前六项应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实地核实和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龙岩高新区(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经济事务局,市直相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前往项目所在地对场地、主要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实地核实,各县(市、区)、经开区、厦龙协作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推荐2个项目参加市级评审。
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专家工作和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联系方式:3383909,邮箱:ldjpxk2011@sina.com。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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