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111-0200-2020-00002 | 主题分类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司法局 | 文 号 | 龙司〔2020〕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0-01-28 | ||
标 题: | 龙岩市司法局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闽西公证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岩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现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余德辉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德新 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罗培辉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林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炳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俞成鸿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刘 钢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张炳明副局长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成员如下:
潘俊铭 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周 红 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钟碧琴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
陈德荣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陈少龙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吴求生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傅树元 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
值班人员 市局确定的当日值班人员
具体联系人:潘俊铭 李彬斌 联系电话:2800600
二、工作专班职责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2.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3.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4.做好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5.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和值班备勤制度;
6.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落实属地责任,协助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指导督促值班人员按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提高站位。按“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有关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带班领导不得离开城区,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3.值班人员必须于每天下午三点前:(1)书面向市委政法委报送:当日疫情防控情况、舆情情况、来访来电情况、本局所做的工作等;(2)按省厅规定要素向省司法厅电话报告相关情况;(3)遇有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龙岩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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