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25-3000-2024-00009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审计局 | 文 号 | 龙审经责通〔2024〕7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4-03-01 | ||
| 标 题: | 龙岩市审计局关于审计龙岩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通知 | ||
龙岩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4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邱海亮担任,成员包括郑淑萍、邓天英。
附件:审计公示
龙岩市审计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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