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25-3100-2026-00005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审计局 | 文 号 | 龙审投中通〔2026〕2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2-27 | ||
| 标 题: | 龙岩市审计局关于龙辉小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通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4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龙辉小区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由廖鹤昌担任,成员包括郑阿萍(主审)、罗岚、张嘉程、罗洁、陈萍。
附件:审计公示
龙岩市审计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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