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的通知
岩水办〔2022〕2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持续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按照《龙岩市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龙政办〔2022〕4号)和《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龙司〔2021〕61号),结合水利部门工作实际,制定龙岩市水利局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水利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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