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持续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按照《龙岩市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龙政办〔2022〕4号)和《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龙司〔2021〕61号),结合水利部门工作实际,制定龙岩市水利局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