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龙岩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人民政府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切实增强我市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龙岩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项目安排
根据《龙岩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的项目、《龙岩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结转的项目,经研究,2026年拟安排立法项目5个,其中,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3个、调研项目1个,市人民政府规章调研项目1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地方性法规
1. 审议项目
(1)《龙岩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条例》
起草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龙岩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条例》
起草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龙岩市城市更新条例》
起草单位:市住建局
2. 调研项目
《龙岩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起草单位:市教育局
(二)市人民政府规章
调研项目
《龙岩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修改)》
起草单位:市司法局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完整地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注重提升立法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龙岩实际,把立法重点放在人民群众最关切、矛盾问题最突出的地方,发现、找准行政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健全立法意见征集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广泛性、有效性。找准立法需求,做好“小切口”立法,坚持“有几条,立几条”的原则,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确保务实管用。
(三)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起草单位严把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调研、论证、起草任务。市司法局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指导,全面推动立法工作计划有序开展,确保完成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