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开展“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开展“两治一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在全市农村和“两高”沿线开展“两治一拆”专项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龙岩老区苏区广大农村面貌“目之所及,焕然一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两治一拆”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开展治理空心房、治理裸房、拆除违法建筑,围绕整体提升村容村貌,落实村庄“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分清楚、摆清楚、粉清楚),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治理空心房。依法拆除年久失修、整体品质差、与环境不协调、无保留价值的危房、破损房屋,拆除旱厕、畜禽养殖场、老旧烤烟房。
治理裸房。开展破损农房整治,推行乡村住宅立面改造提升、屋顶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改造彩钢瓦屋顶、屋顶水箱。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确保房屋安全和构建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
拆除违法建筑。主要是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违法搭盖及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整治非法占地。认真清理违建存量,分类处置;全面遏制新增违建,确保“零增长”。
“两治一拆”坚持循序渐进、先点后面、先易后难、重点先行、以点串线、连线成片,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大提升。先行推进的重点区域包括: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将军村”、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片区中心村、高铁高速沿线等。主要目标是:
1.试点乡村先行先试。11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首批实绩突出村(13个)、12个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所在地的行政村,2021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底前通过验收。
2.巩固提升“两高”沿线整治成果。按照市政府已出台的方案,对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进行查缺补漏、加固提升整治成果,还未完成的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实现出精品、出样板、出经验,供农村整治学习借鉴。2021年6月底前完成整体验收。
3.坚持久久为功,逐年推进。从2021年起,每个乡镇每年完成1个以上行政村,每个县(市、区)每年完成1条以上参观线路(由3~5个行政村连接而成)。到2021年底,完成150个村;到2025年底,完成550个行政村。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整治。依法组织开展“两治一拆”专项行动,确保于法周全。进一步细化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违法建筑拆除的主体、程序、保障措施,制订空心房、裸房整治和违法建筑拆除的具体举措。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增强广大农民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配合“两治一拆”专项行动。
(二)坚持群众路线。以群众为主体开展好专项行动,争取群众最大的拥护和支持。坚持问需于民,以人为本,充分了解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切实把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坚持问计于民,确保政策信息公开透明,赋予群众更多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调查摸底、组织实施、总结提升全过程让群众参与,探索符合农民意愿、适合本地的成熟做法和建管模式;坚持共建共享、共治共管,让广大群众监督评判,引导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实事做起,从自我做起,门前自扫,院内自治,不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搭乱建,努力创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
(三)坚持规划引导。注重规划先行,从实际出发,坚持“实用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历史性与前瞻性相协调、一次性规划和量力而行建设相统筹、专业人员参与和充分听取农民意见相一致”的原则,城乡一体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因村制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坚持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充分体现乡村独特风貌,保护好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历史建筑、文物遗迹、民族民俗等。其中,搬迁撤并类行政村、自然村可以不列入规划。要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不搞千村一面,不吊高群众胃口,不提超越发展阶段的目标,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区分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推进,实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庄类型、特点分类组织实施,注重“两治一拆”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改善城乡群众住房条件与居住环境、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紧密结合。要防止一拆了之,注重拆后利用和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拆旧建新、耕地复垦、发展经济作物,建设村内道路、停车场、公共绿地、改造民生项目等形式,落实拆后及时有效利用。要树立生态、生活、生产“三生”融合共生理念。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四好公路”、村内道路和停车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物流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挥特色,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一家龙头企业牵头、多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用服务和收益联成一体”的产业新形态、新模式。
(五)坚持开拓创新。鼓励各地创造性开展工作,注重发挥乡村两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资等体制机制,鼓励乡村基层统筹整合卫生保洁、绿化管养、河道管理、公路养护、污水处理、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内容、工作经费,统一打包引进第三方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地要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乡村的主要矛盾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阶段性工作措施。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妥善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方针,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同时,对危旧房改扩建等群众合理的建设需求要畅通审批渠道,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加快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联合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在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屋面形式、高度外观风貌等方面,制定完善乡规民约,推广使用《龙岩市美丽乡村住宅建设标准图集》。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摸清底数、分清类别、制定整治措施方案。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次年“两治一拆”任务行政村、接点成线成片行政村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按乡镇、村或连线连片分别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干部,分类明确整治措施、处置办法、完成时限。
(二)狠抓落实、组织实施阶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力量,采取硬核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战,推动“两治一拆”加快落实,坚决打赢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2021年的150个村,2020年底完成10%、2021年上半年完成80%、2021年10月底前完成100%;同时,统筹安排、持续推进其他乡村的“两治一拆”工作。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在今年底前完成30%以上的工作量、2021年第一季度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2021年第二季度完成100%;同时,统筹安排、持续推进县城规划区内的整治工作。
(三)评估验收、总结提升阶段。原则上,农村整治实行完成一个村验收一个村,2021年12月组织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所在地行政村的验收。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实行完成一段验收一段,2021年12月按整条路、整条线组织总验收。要经常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漏洞及时补上、发现盲区及时扫除。总结提升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两治一拆”行动成果。认真总结试点乡村经验教训,为全面打造生活环境整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示范样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抓落实、行政村为实施单元”的工作机制。市县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即为“两治一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各自责任区域“两治一拆”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等工作。
1.农村整治推进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的“两治一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2.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推进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县城规划区内的各项整治工作。由分管城建的领导担任组长,由住建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充分摸排的基础上,迅速制定本辖区“两治一拆”具体工作方案,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年度计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两治一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两治一拆”工作方案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和市“两治一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压实部门责任
1.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筹牵头,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安排“两治一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牵头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改革、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2.住建部门负责高铁高速沿线整治的总牵头,负责牵头危房鉴定、新建农房风貌、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农村垃圾处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利用等。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农业农村部门职权以外的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拆后复垦项目、农民建房审批指标保障及登记发证等。
4.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农村污水处理、水环境整治等。
5.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高速公路沿线“两治一拆”、农村公路建设及整治等。
6.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牵头负责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或村庄的“两治一拆”。
7.林业部门牵头负责村庄绿化、沿路沿线绿化等。
8.水利部门牵头负责农村安全饮用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
9.卫健部门牵头负责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指导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等。
10.文旅部门牵头负责旅游公厕建设管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挖掘等;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做好资金争取、多渠道筹措、及时拨付、使用监管等。
11.组织部门牵头负责在“两治一拆”专项行动一线考核干部工作。
12.工信、通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运营商开展乡村杆线规整。
(三)积极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坚持群众主体、乡村主体,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庭院等评选,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出台支持“两治一拆”政策措施,明确补助标准、补助范围、认定原则、奖励措施、监管办法等;因地制宜、因房制宜,破解众屋、联体房等特殊房屋整治,出台拆后利用、文物保护维修等鼓励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大力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金融支持。省、市下达的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特色乡镇)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助资金,向“两治一拆”倾斜。
(五)严格考核督促。将“两治一拆”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市对县(市、区)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实行“一季度一排名一通报、半年一约谈”。坚持明查暗访、媒体曝光机制,形成问题清单,并向全市通报或向全社会曝光,加强跟踪,限期落实整改。建立健全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机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通报表扬、按程序申报记功嘉奖;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追责问责;对工作作风不实,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龙岩市“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调查摸底汇总表
2.龙岩市“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度统计表
3.龙岩市“两治一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