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龙岩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为目标,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为抓手,加快建设体育强市,聚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岩篇章,为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做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健身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举步可就,赛事活动丰富多彩,体育社会组织规范有序,科学健身指导便捷有效,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3%,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3%,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建成公共体育设施“15分钟体育健身圈”,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体育产业总体规模显著提升,创建一批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构建具有龙岩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市民体育需求相匹配的现代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三)增加全民健身场地供给
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上求突破。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建设与城市功能相融合、文化传承相呼应、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城市绿道、森林步道、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继续推进现有公园和规划步道的建设串联工作,形成网格化的“万里福道”。鼓励公园、绿地、城市边角地等区域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支持在保障安全、符合规划、合法利用的前提下,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建筑屋顶、地下空间等闲置资源改建全民健身设施,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鼓励市场机制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引入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推动体育中心、特色产业园区、各类商业设施、旧厂房等城市空间,以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指导县(市、区)编制并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有规模的全民健身示范工程,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促增项、提质量,形成贴近群众、方便可达的体育健身圈。
进一步盘活健身场地设施存量资源。公共体育场馆严格遵守开放时间、开放项目、优惠措施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和维护维修工作。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办法,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造完善体育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完善“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提高使用效益。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场所公益性开放服务的机制和标准,真正做到场地建起来、设备用起来、活动热起来,普惠更广大市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水利局
(四)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上显特色。注重活动的科学性、形式的新颖性、群众的受益性、影响的广泛性。持续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 “羽毛球文化节” “市直机关运动会” “社区体育联赛”等品牌赛事;结合北京冬奥会,推广“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主题活动;结合全运会、省运会群众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我要上全运” “我要上省运”系列赛事;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全民健身日”“农民丰收节”以及重大节庆等时间节点,举办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推动形成一市多品牌、一县多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格局。
依托体育社会组织和社会主体,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重点举办“三人篮球赛”“我爱足球”等省、市业余体育联赛。围绕“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各类单项体育竞赛活动,着力于地域特点,充分挖掘和展示体育健身活动的文化内涵,普及运动文化,发展运动人口。做好“山、水、人、文等体育+”文章。依托革命老区、苏区承办全国性、区域性“红色体育”赛事,打造集红色传统、绿色理念为一体的特色体育赛事品牌。结合我市丰富文旅资源,在景区、景点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挖掘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规模、有特色的“体育+”赛事,引领全民健身运动和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扩大民间传统体育对外交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教育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
(五)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
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上求实效。落实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发挥政府、部门、街道、社区、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组织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各种群众团体、体育协会、健身站点、体育俱乐部等多形式、多层面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发挥体育总会在全民健身组织中的枢纽作用,实现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全覆盖,功能向乡镇(街道)延伸。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等基层体育组织的发展,鼓励健身团队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推进县(市、区)“1+3+N”(1个体育总会,3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乡镇(街道)“1+1+N”(1个单项体育协会、1个人群体育协会、N个健身团队)建设,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发展。
修订完善《龙岩市社会化办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补助办法》,通过委托、公助民办、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效率和能力,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体育行业标准制定、运动项目普及推广、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文化传承传播、体育交流合作、体育人才培养等工作,发挥其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地调动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团市委
(六)提高全民健身科学指导
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指导志愿服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加大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力度,优化等级结构,出台鼓励政策,提高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上岗服务率和指导市民专项化健身的水平,提升科学健身指导能力和质量。引导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继续推进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等公共体育服务进社区、进公园、进校园、进园区。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大赛、交流展示大赛,评选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体育、医疗领域专家的权威效应以及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的引领效应,推广“群众身边的健身课堂”,开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科学健身大讲堂。配合并健全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使体育健身成为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文明办,市体育局、卫健委、团市委
(七)加强人群体育服务质量
推进全民健身全人群均衡发展。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等社会团体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职工、青少年、幼儿、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机制,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有序发展。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品牌,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联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组织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完善和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推进新周期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建设,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推进健身养老、健康养老、绿色养老,办好龙岩市第十一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全面推行工间健身制度,推广健身气功八段锦、广播体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运动会,促进职工体育蓬勃开展。继续推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组团参加福建省第九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挖掘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建设和发展,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组团参加福建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妇女、幼儿体育,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民族宗教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团市委
(八)促进体育产业创新发展
加快构建以竞赛表演和健身休闲为引领,以体育旅游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依托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本土体育用品制造企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科技型、创新型体育装备制造企业,提升数字化和大数据运用能力。加快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场馆运营、体育培训、体育中介等体育服务业全产业链发展,重点布局山地户外、水上、马拉松、自行车等引领性强、附加值高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推动体育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结合龙岩实际,鼓励政府和社会合力引进、培育、打造1—2个全国知名品牌赛事,发展赛事经济。持续开展体育产业招商引资,落地一批重大项目。用足用好省、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体育消费政策、机制、模式创新,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提质升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文旅局、大数据局
(九)营造全民健身文化氛围
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普及全民健身文化,提升全民健身意识,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好龙岩百姓健身故事。通过全民健身重大活动,做好重点宣传;通过推广健身知识和方法,做好普及宣传;通过总结全民健身经验,做好典型宣传;通过弘扬正能量,做好体彩公益宣传。打造苏区红色体育历史博物馆等体育精神文化平台。实施国家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和评定体系,推广国家标准科学运动积分体系。利用闽粤赣和闽西南的区位条件,加强与周边地市全民健身赛事、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闽台体育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台湾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研学和棒垒球等运动交流,加强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体育旅游项目开发。加强跨省区域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全民健身重点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台港澳办,市体育局、文旅局
三、重点工程
(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程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福建省体育局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方案和评选指标,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创建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做好创建评估指标衔接,迎接国家创建工作的检查评估。支持永定区、上杭县创建国家级、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空间资源,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短板,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智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口袋健身公园、游泳场所、社区健身房等场地。全市新建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8个以上。新建沿河步道、城市绿道、森林步道、登山步道、骑行道等各类健身步道不少于340公里,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超过0.9块、游泳健身场地超过0.45个;新建口袋公园、社区配置智慧健身设施50处以上;健全社会公共体育场馆与学校体育场馆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实现免费或低收费政策,推进新建学校体育设施相对独立建设,开展存量学校体育设施“一场两门、早晚两开”分隔工程,增添智能化门禁及无人值守系统,进一步开发学校体育设施资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
(十二)全民健身数字化工程
以建设“数字龙岩”为契机,依托 “龙岩体育”公众号、“龙岩体育风”电视栏目,进一步完善“龙享动”服务平台,衔接“e龙岩”公众服务平台,探索打造集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体育场馆预定、赛事活动发布报名、体育教育培训、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调查等为核心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化、智慧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体育健身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库,实现公共体育场馆人脸识别、体温检测、场地使用、赛事培训、客流监测、安全预警等智慧化管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大数据局
(十三)全民健身多元融合工程
深化体教融合。充分发挥体育育人功能,开足开齐体育课,落实课外体育活动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加强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的衔接与整合,建立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将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畅通高水平教练员、优秀退役运动员入职通道。制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准入标准,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实现开放率和开放效益稳步提高,普惠更广大市民。加强校外体育健康类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完善安全监管职责。
推动体卫融合。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龙岩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广体卫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开展体卫融合示范建设行动,设立“体卫融合社区试点”,支持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设体卫融合门诊,为社区慢性疾病、脊柱健康、肥胖症和老年人群制定运动处方。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医院、运动康复中心、老年体养中心、运动健康传播中心。成立市、县(市、区)体卫融合专家委员会,发挥跨领域专家的智力支持。加强运动处方师和运动防护师等人才培养,建立运动处方师工作平台,提升体卫融合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体卫融合健康大数据管理平台,促进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体卫融合智慧化发展。
加快体旅融合。推动山地、航空、水上、定向、马拉松、自行车等户外运动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统筹规划建设健身休闲绿道、登山步道、山地户外营地、自驾车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等特色体育设施。打造一批体育旅游品牌,永定红色交通线徒步竞速,上杭红古田马拉松赛,连城冠豸山自行车赛,漳平(永福)樱花马拉松赛,长汀百团百里接力赛,武平梁野山自行车爬坡赛等,引导赛事走向专业化、精细化道路。培育建成1家国家级产业示范单位和5—8家省级示范单位(项目),释放体育消费潜力,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教育局、发改委、卫健委、文旅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大数据局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县级政府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评价体系等各类社会建设指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充分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群众团体、行业协会等要各司其职,全面推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优化场地设施管理措施,确保建好、用好、管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支持市民健身消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十六)强化安全监管
压实压紧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行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修缮,规范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配置,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和应急、消防安全等要求。加强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研判机制、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市民平等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权益。加快完善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政策,确保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主办体育竞赛活动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全面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体育市场主体和赛事活动安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十七)壮大人才队伍
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良性互动的局面,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大中专院校师生从事全民健身工作。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者队伍培训,健全培训上岗制度,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人才特别是基层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积极促进全民健身人才智库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专家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教育局、人社局
(十八)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将其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绩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和基层体育团体自治制度,将全民健身服务纳入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市民评价和反馈体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结果。建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全民健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1.“十四五”期间龙岩市全民健身工作重点指标
2.“十四五”期间龙岩市全民健身工作重点任务
3.“十四五”期间龙岩市全民健身工作新建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