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0-2500-2022-00067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文 号 |
龙政综〔2022〕82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10-19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第四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第四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理念,激励我市产品、工程、服务业企业和组织不断追求卓越,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并经社会公示,决定授予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福建省烟草公司龙岩市公司(龙岩市烟草专卖局)等三家企业“第四届龙岩市政府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提升质量,不断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9月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精神,持续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方法,为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聚力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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