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提请责成对杨诚、杨杏违法建设采取行政强制的请示》(龙城〔2022〕115号)收悉。
杨诚、杨杏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红坊北路81号建设房屋(面积874.3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0月22日,你局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龙城执限拆字〔2021〕HF9号)。杨诚、杨杏收到上述决定书后于2021年12月17日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2月21日市政府作出维持你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
杨诚、杨杏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逾期未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现责成你局依法对杨诚、杨杏在红坊镇下洋村红坊北路81号房屋违法建设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此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