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0-1304-2025-00052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龙政地〔2025〕182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11-11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津河滨河2号公共绿地等项目用地延长开工期限的批复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津河滨河2号公共绿地等项目用地延长开工期限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1 11:32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龙津河滨河2号公共绿地等项目用地延长开工期限的请示》(龙自然资文〔2025〕2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龙津河滨河2号公共绿地(2022—H40)延长开工期限至2026年11月10日,竣工期限顺延;宝岛1号公共绿地(2019—H80)、宝岛2号公共绿地(2019—H81)、宝岛3号公共绿地(2019—H82)、宝岛4号公共绿地(2019—H83)、宝岛5号公共绿地(2019—H84)、宝岛6号公共绿地(2019—H85)延长开工期限至2026年11月22日,竣工期限顺延;龙津河2号公共绿地(2019—H99)、南阳公共绿地(2019—H100)延长开工期限至2026年11月29日,竣工期限顺延。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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