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将红炭山商服用地2号地块内国有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的请示》(龙自然资文〔2025〕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将红炭山商服用地2号地块内国有建设用地7648平方米(折11.47亩)纳入政府储备,由你局依法依规组织出让。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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