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0-1304-2025-00094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龙政地〔2025〕210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12-08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雁江公共绿地等项目用地延长开工期限的批复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雁江公共绿地等项目用地延长开工期限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08 15:19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雁江公共绿地等项目用地延长开工期限的请示》(龙自然资文〔2025〕2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雁江公共绿地(2017—H26)、龙园厝公共绿地(2017—H27)、连溪公共绿地(2017—H28)、东肖溪绿化(2017—H30)、天马绿地(2017—H31)延长开工期限至2026年12月21日,竣工期限顺延。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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