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0-1304-2025-00105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龙政地〔2025〕217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5-12-26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迪金域西侧及北侧规划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迪金域西侧及北侧规划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2-26 09:49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三迪金域西侧及北侧规划道路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龙自然资文〔2025〕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使用经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5〕82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龙岩市2025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1号地块,面积为0.262公顷(原地类为果园0.0408公顷、沟渠0.0038公顷、村庄0.1332公顷、公路用地0.0769公顷、河流水面0.0073公顷),和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0.7865公顷(龙政地〔2019〕40号),及其自有的用于犀牛路四期(工业中路—青云路)的国有建设用地0.0829公顷和用于北二环路一期工程的国有建设用地0.0085公顷,合计土地面积1.1399公顷。作为三迪金域西侧及北侧规划道路工程的建设用地。该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使用。建设地点位于新罗区西陂街道张白土村,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示。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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