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创新创业创造发展环境,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以下十二条措施。
一、培育创建一批示范基地。聚焦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围绕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才集聚和发展优势等方面,优化创新创业创造服务体系,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创业孵化链条,厚植培育创新型企业的土壤,发展一批活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龙岩市科技创业园发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省级示范创业创新中心等作用,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吸引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创新创业人才入驻。鼓励龙岩高新区、永定“萝卜创客”孵化园、武平高新区、漳平“火柴空间”和龙岩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双创基地培育主体积极探索新模式,努力打造形成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储备力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科技局,人才集团]
二、落实双创主体纾困政策。加大对具备条件创业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落实各项奖补优惠政策。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在孵企业减免租金的,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并在省级孵化用房补助项目上予以优先推荐,符合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促进金融机构优化服务,扩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规模,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局、龙岩银保监分局、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
三、完善双创复工达产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达产遇到困难问题,支持企业成长上规,开展技术中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专精特新”、省级重点新产品等评定。(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完善现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服务设施,创新运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鼓励以科技创业园、高校、科研院所、老厂房、旧仓库、存量商务楼宇、古村落等为载体,加快构建一批重点突出、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四、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初创三年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支持双创示范基地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当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方案,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聚焦“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模式,大力培育“互联网+社会服务”,重点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深度融合,在公共服务领域打造一批行业平台和典型示范,推动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借助互联网平台优化完善线上管理、信息服务和业务培训,形成线上接单、线下体验、系统培训、公司就业一体化服务链,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商务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民政局、体育局、妇联、团市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利用符合改造条件的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闲置厂房等建设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养老服务等新兴产业以及省、市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性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五、强化“三农”创业政策保障。发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现“一县一仓配、一乡一中心、一村一站点”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利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和推广,通过电商服务站实现农产品上行,为农村居民创造创业、就业机会,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围绕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市、县两级分层分类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选送一批有志从事农业的农村青年等到农业大中专院校免费接受学历教育。组织农民等积极参加福建农村实用技术远程网络平台线上学习,提升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将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纳入创业培训重点对象,每年选送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参加高素质农民学历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培育一批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入乡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达到规定培训学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助。指导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求职指导、岗位信息推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六、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创新创业。支持龙岩学院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推动龙岩学院大学科技园省级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动员我市高校学生参加“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返乡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龙岩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吸引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到创业基地入驻。鼓励和支持高校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千校万岗’招聘活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双选月活动”等专项活动。遴选一批龙岩市创业导师,为广大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指导等服务。支持高等院校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达到规定培训课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项目补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人社局、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
七、优化金融服务。完善龙岩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通过纳入公共信用数据提升银行获取企业信息的完整度,推动银行加大向中小微企业投放信用贷款的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龙岩市成长型中小微工业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探索开发个性化、特色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创新担保贷款投放,支持市内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行小微金融债券和“双创”金融债券,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提升银担合作水平,健全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强科技贷产品对接,引导创业创新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市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获得优惠、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科技局、龙岩银保监分局、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市人社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着力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对以专利权进行质押获得贷款并还清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龙岩银保监分局)
八、健全创新创业创投生态链。完善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性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新兴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对接双创示范基地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特别是孵化初创期、种子期双创企业。充分利用基金特别是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出资设立的私募基金作为招商引资的“利器”,吸引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产业项目及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双创示范基地。协调龙岩市高新技术产业天使投资基金加大对相关企业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支持力度,保障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帮助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监管局、人行龙岩市中心支行、龙岩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人才集团)
九、推动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依托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龙岩技师学院、厦门大学龙岩产教融合研究院、龙岩学院大学科技园等平台,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提升协同创新水平。深入推进高校与入孵企业间的产学研协作,开展校企资源共享互动,发挥园区搭建桥梁的作用,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融入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建立开放共享、优质高效、点对点对接等特色鲜明的要素服务,结合产教融合发展需求,搭建区域性技术转移交易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和科学仪器与实验室共享服务平台,推动技术成果转化,整合优势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人才集团)
十、深化双创开放合作。鼓励紫金矿业、龙净环保等龙头企业主动走出去,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科技资源共享、联合研发、技术转移等科技创新交流合作,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联合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融入全球创新链和国际产业链。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大力培育挖掘“创业之星”“创新之星”,发挥人才集团的优势作用,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人才集团)持续运用海创会等平台,推动产业与科技对接,加快国内外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不断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和欧盟等投资贸易合作,引导和鼓励外商来岩创新创业、投资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科协)
十一、建立完善创新监管机制。支持各创新创业平台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对引进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适合其特点和发展要求的审慎监管方式,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相关部门联合监管,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强对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关键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对企业核心技术的长期有效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赋予高校和市属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资产评估自主权,对接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工作。高校、市属科研院所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企业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给非国有企业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单位可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高校和市属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活动取得的净收入视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留归本单位自主使用,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实施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以上措施逐一落深落细落实,市政府将及时跟踪推进。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