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1-1601-2023-00011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文 号 |
龙政办规〔2023〕7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3-06-14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 |
已废止 |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龙岩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3月25日印发的《龙岩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龙政办〔2016〕70号)同时废止。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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