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信用+运动”2021年龙岩市本级大、中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体〔2021〕61号

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信用+运动”2021年龙岩市本级大、中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体育局

                      2021年8月18日

 

  “信用+运动”2021年龙岩市本级大、中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实施方案


  我市大、中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以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健康龙岩为主线,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运动健身进万家”为主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督促大、中型体育场馆更好地向公众开放,进一步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努力打造“信用+运动”模式,将信用纳入体育产业中,充分保障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利益,形成人人讲信用的信用体育新环境。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各个体育场馆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审慎有序推进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基本原则

  (一)赛事活动使用优先,维护秩序安全

  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应当在保证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及体育部门其他各项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规范、有序、安全、公益的要求,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二)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参与

  各体育场馆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关组织,制订各项制度。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服务社区、服务市民,活跃市民体育文化生活。

  (三)方便居民锻炼,实施规范管理

  各体育场馆要针对社区的公共体育需求,为居民健身提供便利。各体育场馆自行承担体育设施开放后的管理工作,要做到开放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安全有保障。上级体育部门对各体育场馆的开放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四)坚持循序渐进,实现全面开放

  要有力推进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做到循序渐进,有序开放。制定时间表,有序推进各体育场馆在 2022 年底前全部实施对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三、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条件

  (一)室外公共空间体育场所实行常态化管理

  每天定时对场所进行卫生消杀,并设置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引导健身人员或候场人员各自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二)室内健身场所应继续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进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严格执行“八闽健康码”进行防疫信息登记,拒绝非“绿码”人员和不配合查验人员进入健身。

  四、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对象

  群众(含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

  五、体育场地设施开放范围及优惠政策

  (一)龙岩体育中心

  1.田径场:免费开放;

  2.室外篮球场:免费开放;

  3.进强游泳池:半价开放(仅限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本人);

  4.天照羽毛球馆:半价开放(仅限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本人);

  5.体育中心网球馆:半价开放(仅限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本人)。

  (二)海峡两岸(龙岩)体育交流基地管理中心

  1.雯娜体操馆:半价开放(仅限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本人)。

  (三)龙岩体育公园

  1.体育公园室外篮球馆:免费开放。

  2.体育公园羽毛球馆:半价开放(仅限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本人);

  3.体育公园乒乓球馆:半价开放(仅限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本人);

  4.体育公园网球馆:半价开放(仅限志愿服务三星级以上人员本人)。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对本辖区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防疫措施执行不力等情况,及时采取惩戒措施,立即停止场馆开放,如有违反防疫管理规定,影响疫情防控和不文明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