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龙岩体育运动学校、龙岩市青少年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各社会俱乐部:
为夯实体育后备人才基础,完善梯队建设,进一步规范运动员输送单位和归属单位认定工作,促进我市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特出台此办法,请遵照执行。
龙岩市体育局
2022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注册运动员输送单位及归属单位认定管理办法
一、运动员输送单位和归属单位认定
1.运动员输送单位指将该运动员输送至龙岩体育运动学校的训练单位。
2.运动员归属单位指运动员的在训单位。
3.运动员未输送至龙岩体育运动学校,该运动员参加比赛取得的成绩归在训单位所有。
4.运动员输送至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后,该运动员参加比赛取得的成绩归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和输送单位共有。
5.非注册运动员取得的比赛成绩归就读学校和学籍所在地的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本条指参加中小学生联赛运动员)
二、运动员输送单位认定办法
1.运动员进入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前,学籍在市属学校或新罗区属学校,则该运动员归属单位为新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运动员进入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前,学籍在市属学校或新罗区属学校以外,则该运动员归属单位为就读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3.运动员进入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后,归属单位为龙岩体育运动学校,输送单位以进入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前学籍所在地为准。
4.运动员在训单位为各县(市、区)少体校的,运动员归属单位为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5.运动员进入各县(市、区)体校训练后,因跟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学来岩,在本注册周期内,该运动员归属单位为在训俱乐部和之前在训体校;该运动员若输送到龙岩体育运动学校,则归属单位为龙岩体育运动学校,输送单位为在训俱乐部和之前在训体校。
6.运动员不在龙岩市就读的,归属单位为每周期参加省级注册的单位。
7.运动员代表福建省以外队伍参加全国各类比赛的,则该项比赛成绩归属该代表队。
8.引进运动员的归属单位为与该运动员签订协议的单位。
三、认定程序与管理
1.各县(市、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少体校、社会俱乐部负责本单位归属运动员信息填报工作,每年12月31日前将龙岩市运动员输送单位及归属单位认定信息表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报送至龙岩市体育局竞训科。
2.市体育局竞训科在每年1月31日前对上一年度报送的信息进行认定并公示。
3.无认定信息的运动员,不得代表县(市、区)及俱乐部参赛。
4.各训练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运动员人才库,市体育局竞训科将在每年后备人才基地考评、星级俱乐部考评、青少年校外培训基地考评时重点检查。无技术档案的运动员不得代表县(市、区)及俱乐部参赛。
四、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五年,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龙岩市注册运动员输送单位及归属单位认定信息表
附件
龙岩市注册运动员输送单位及归属单位认定信息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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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在读学校 |
输送接收单位 |
输送 时间 |
输送 教练 |
接收 教练 |
是否 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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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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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运动员需附在读学校学籍卡并由在读学校盖章,在读幼儿园的由该校开具在读证明并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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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802023508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