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23-3000-2026-00002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3-25 | ||
| 标 题: |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龙岩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市区职责分工的通知 | ||
新罗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市级、区级卫生监督执法权责边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市区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承担辖区日常监督执法主体责任,市级统筹全市监管、强化督导稽查与重大案件办理。
(二)权责清晰、边界明确。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专业逐项划分权责。
(三)专项检查、双随机、投诉举报等工作不在此列。
二、市、区职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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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市级权责 |
区级权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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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 |
负责市级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市级审批许可)的监管 |
属地管理,除市级直管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外,其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由区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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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 |
负责市级直管集中式供水单位(市级审批许可)的监管 |
属地管理,除市级直管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外,其它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小型集中式供水等由区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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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
负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省级审批许可)的监管 |
经营单位属地管理由区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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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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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区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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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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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区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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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技术支撑机构(包含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县(区)级疾控机构、市属公立机构(市疾控中心除外)由市级监管 |
除区级疾控机构和市属公立机构以外,其它机构由区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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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机构 |
负责由省、市级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机构(市疾控中心除外)的监管 |
负责由区级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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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 |
负责市教育局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学校的监管; |
负责区级教育局发放《办学许可证》的学校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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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含中医) |
负责市属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含中医)的监管(市属医疗机构中由区级审批的项目除外)。 |
属地管理,除市属医疗机构外,其它医疗机构由区级监管,(含市属医疗机构中由区级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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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 |
负责市属医疗机构母婴保健的监管(市属医疗机构中由区级审批的项目除外)。 |
属地管理,除市属医疗机构外,其它医疗机构由区级监管(含市属医疗机构中由区级审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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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 |
负责市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管 |
属地管理,除市属医疗机构外,其它医疗机构由区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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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供血 |
负责龙岩市中心血站(省级审批许可)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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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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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由区级监管 |
三、工作要求
请你们按照此文件职责分工开展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有发现问题或争议之处,及时反馈委综合监督科。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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