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9-2500-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龙医保〔2022〕49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7-01 | ||
| 标 题: |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 ||
龙医保〔2022〕49号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
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数据监测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
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闽医保〔2022〕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闽医保〔2022〕76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要求,结合相关政务服务事项设定依据的立改废释、经办服务模式升级等实际情况,对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调整优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
2.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2版)
3.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参考样表(2022版)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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