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龙建规〔2026〕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福建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办法》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

  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份。

  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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