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Y00301-0500-2008-00001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
  名    称:关于成立市化建公司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龙国资[2008]80号
  发布日期:2008-07-08 07:58:00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市化建公司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龙物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市政府龙政综[2007]401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化工建材公司职工国有身份置换有关问题的批复》精神,经我委研究和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决定成立市化建公司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星(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吴德光(市龙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翁水深(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成 员:林希钢(市国资委产权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陈汝梅(市化建公司总经理)

廖世雄(市龙物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

赖坤钊(市龙物集团公司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德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汝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汝梅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