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Y00301-2600-2008-00001 发布机构:市国资委纪委
  名    称:关于进一步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文    号:龙国资纪委[2008]2号
  发布日期:2008-05-19 09:20:00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打击和防范串通投标等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切实推进健全市场机制和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市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岩串标专治办[2008]1号)的要求,现就各监管企业进一步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统一部署,协调行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产权交易等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得到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为使闽西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和推进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国资委成立以纪委书记钟爱华为组长、产权管理科科长张翔华、监察室主任邱建银、产权管理科主任科员蔡小敏、改革发展科邓丽萍为成员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产权管理科(监督举报电话:2105906)。各监管企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专项整治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纪律的手段,一手抓惩治,一手抓规范,形成打击和防范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机制,依法规范产权市场交易行为。各监管企业要充分利用版报、宣传栏、内部刊物,以及在对外窗口张贴,发放、公布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整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有关措施、规定,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串通投标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以及产权交易项目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

(三)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几率;

(四)接受挂靠,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方便;

(五)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

(六)其他与串通投标有关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月31日)。召开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监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委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6-11月)。各监管企业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委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不定期对监管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予以整改;对违法违纪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2月)。各监管企业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建立健全防范串通投标的有效机制,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注重实效。各监管企业要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要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严格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对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管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要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等交易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查处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规范和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受理群众对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对涉嫌犯罪的重要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交流工作情况,认真解决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

 

抄 送:龙岩市纪委、监察局,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委领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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